离职手续是否在合同到期时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离职手续不必须严格在合同到期时办理。然而,办理离职手续是必要的程序,以确保劳动关系的正式终止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合同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办理离职手续,但这并非唯一的选择。如果员工提前通知离职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手续应当在终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办理。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务必要及时、合法地完成相关程序,以维护双方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第二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变更的日起一个月内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工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终止或变更之日起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第十八条:用工单位在终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后,应当依照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妥善保管劳动者的个人文件和社会保险凭证等资料,不得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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